如何保障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殘疾兒童同樣享有受教育的權利,殘疾兒童接受適宜的學前教育,既有利于個體發展,又能為家庭減輕負擔,國家應采取措施保障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支持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招收殘疾兒童的幼兒園,應配備必要的康復設施、設備和專業康復人員,或者與有條件的機構合作,根據殘疾兒童實際情況開展保育教育。如果對殘疾兒童是否適合隨班就讀發生爭議,可以由教育、衛生部門等單位聯合評估后妥善解決。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鼓勵設置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兒園(班),盡早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
此外,各級政府還應統籌實施多種形式的學前特殊教育,如對殘疾兒童家長提供學前教育指導與支持、營造對殘疾兒童友好的社區大環境等,讓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