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參保有“醫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
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已啟動
今天整理了大家最關心的6個問題
希望您和家人明明白白參保
安安心心享受保障
1.如何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 尚未辦理參保登記的,需先通過“粵醫保”小程序或前往各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等辦理參保登記。個人參保登記信息成功推送稅務部門后,可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多種繳費渠道辦理繳費。 之前已參加過居民醫保,繼續在原參保地繳費的,無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在參保地規定的繳費時間直接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繳費即可。 今年已在我省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如果想前往省內其他地市參加2026年度居民醫保的,可以直接辦理參保登記,無需暫停當前參保關系,到2025年底時系統將自動為您變更。今年在外省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可以先在我省參加2026年度居民醫保,2025年底前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申請暫停原參保地的參保關系。 上一年度已參保繳費且已辦理簽約扣款,通過稅務部門批扣的,請確保簽約扣費賬戶余額充足,等待稅務部門批扣。 2.繳費標準是多少? 個人繳費不低于400元,財政補助不低于700元。具體標準由各統籌區制定。 3.城鄉居民醫保有哪些待遇保障? 居民醫保參保人可以享受當年度的普通門診待遇、門診特定病種、住院待遇、大病保險待遇,符合條件的還能享受醫療救助。 4.困難居民有什么資助參保政策? 《廣東省醫療救助辦法》明確,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居民醫保可獲得資助。 ★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含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員)參加資格認定地城鄉居民醫保的,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不含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員)參加資格認定地居民醫保的,其個人繳費部分依法給予資助,法律、法規、規章未作明確的,具體由各市設定。參加非資格認定地居民醫保的,原則上不給予資助。 ★收入型醫療救助對象和支出型醫療救助對象在資格認定后均可中途參加居民醫保。新增的收入型醫療救助對象在有關部門認定其醫療救助對象資格前已經參加當年度居民醫保的,按規定資助其參加下一年度的居民醫保。 5.可以在兩地同時繳納居民醫保,享受雙重保障嗎? 不可以。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不允許重復參保,參保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6.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在外地住院能不能報銷? 可以。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按參保地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后,在已開通異地聯網結算功能的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結算醫療費用。 因特殊原因無法直接報銷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指引參保人辦理補記賬手續。參保人未能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補記賬手續的,發生的就醫費用符合參保地規定的,可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