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交通事故教訓,壓緊壓實交通安全責任,全面部署后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實保障轄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11月14日,樂民鎮組織召開交通安全工作推進會。鎮領導班子成員,各村黨支部書記、負責道路交通業務工作人員,樂民派出所、河頭交警中隊主要負責人,鎮應急辦全體人員參加會議。會議由鎮黨委書記陳秋強主持。
會上,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葉小宇首先通報了“11?10” 交通事故基本情況,詳細說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涉事方及造成的后果,讓參會人員全面掌握事故全貌。同時,結合事故暴露的問題,對全鎮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進行專項部署。一是各村、相關部門聚焦轄區內重點路段交通安全隱患點、交通標識標志缺失等,開展拉網式隱患排查上報,確保排查無死角、整改無遺漏,堅決防范同類事故再次發生。二是應急辦、規劃辦聯合樂民派出所、河頭交警中隊加強對進入鎮區運沙車的攔截,進行源頭阻斷。三是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原則,構建 “鎮統籌、村落實、勸導員執行” 的三級交通勸導工作體系,推動交通勸導工作常態化開展。

鎮黨委書記陳秋強結合“11?10” 交通事故具體情況,從思想認識、群眾意識、基礎設施、責任落實四個維度,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剖析,直指當前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短板。一是風險預判不足。部分村及相關部門對轄區交通安全風險的前瞻性、預判性不夠,對重點時段的交通流量變化及潛在風險研判不精準,未提前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導致風險處置被動。二是群眾安全意識不高。轄區部分群眾交通安全法治觀念淡薄,存在非機動車逆行、闖紅燈、不佩戴安全頭盔,行人橫穿馬路、隨意橫穿公路,機動車超速、違法載人、不禮讓行人等陋習,對自身及他人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且對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接受度、重視度不足。三是交通基礎設施不牢。部分重點路段交通安全設施不完善,如缺少清晰的標志標線、警示標識,部分彎道、坡道未安裝減速帶、反光標柱,部分村莊出入口未設置安全警示裝置,基礎設施的“防護網” 作用未充分發揮,增加了事故發生概率。四是安全責任不實。交通安全“屬地管理、部門監管、企業主體、個人自律” 的責任體系未完全壓實,部分村存在 “重部署、輕落實” 的現象,交通勸導工作流于形式;相關部門協同聯動機制不健全,存在監管盲區,責任傳導 “最后一公里” 未完全打通。
陳秋強書記在總結講話中強調,交通安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是民生底線工程。各村、相關部門要以“11?10” 交通事故為鑒,深刻反思、舉一反三,切實把交通安全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將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當前重點工作,摒棄麻痹思想、僥幸心理,以“時時放心不下” 的責任感扛起安全責任;二是要強化宣傳引導,通過村廣播、宣傳欄、微信群、入戶走訪等方式,開展針對性交通安全宣傳,提升群眾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三是要加快隱患整改,對排查出的隱患建立臺賬,加快安裝警示標識、減速帶、反光標柱等;四是要加強協同聯動,鎮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及各村要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壓實交通勸導工作,形成“信息共享、聯合執法、齊抓共管” 的工作格局,共同筑牢樂民鎮交通安全防線。
撰稿:韓先智